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冀教师函〔2023〕8号)的要求,现组织我院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请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全院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7月15日前完成
三、培训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四、主要内容
1.思想铸魂(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认定1 学时)。
3.以案促学(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拓展资源,不认定学时)。
五、具体要求
1.请各部门广泛动员本部门员工参加学习培训,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梳理总结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并以部门为单位撰写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报告发送至:2207448151@qq.com。
2.如有问题,及时咨询教务处师资科李莎老师,电话:17326900332。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2.师徳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提纲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